程枝。

陆空不觉得喜欢上一个男人为何不被理解。
他喜欢陆猛不被人怀疑。他喜欢白季仲不被人知晓。
陆空不觉得吻会代表不纯洁的爱恋,吻女人他不会因为会被人视为「爱慕者」,吻男人显然不同。他在荷兰呆过的一个晚上的习惯——对自己所「在乎」的人一个没有猥亵意味的吻。伊利亚就很和陆空合拍,所以他们关系很好。
可怜的陆空并不知道一个拥有传统思想的白季仲怎么想。变态吗?
「这个吻应该献给一个貌美的姑娘。」
「这个吻就是献给一个很讨趣的人。」
这就是两个人本质区别。
喂喂哥你的取向……
一个漂亮的姑娘。
那你……?
傻猛,这是哥在荷兰养成的习惯。
在云里雾里的温泉里泡得人心涣散的白季仲觉得自己输得很彻底——「比起杀死一个男人羞辱他才是上策」就这种微妙的感觉吧。
25年阅历的他虽说还算没有社会经验的稚嫩小生但比起陆空那种少根筋长胃上的人自认为略胜一筹。
可现在输得彻底死了。
你……混帐王八蛋!
诶,我觉得你很讨趣吻一下又不掉层肉。
你怎么不去死。
至少将那个人弄得皮开肉绽不很好吗。
白季仲赢了。
其实他输了,输在自作多情。
「他是一个被人鄙夷的同性恋,乱伦者。」
「他是一个让人想做朋友的人。」
白季仲你输了,输在自作多情。
陆空你输了,输在自食其果。
粉嫩的鲜肉和暗红粘稠的血液宛如溪河,倚傍着青筋和肌肉染的病态白的地板上一朵一朵曼珠沙华。
你怎么样。
傻猛你怎么不试试。
然后,白季仲身体阻止了他去追轻而易举的陆猛。尽管他的心不停的呼喊不甘心。
一定是伊利亚。一定有伊利亚的协助。
这么的自欺欺人的眼神被面具遮得恰到好处,瞒过所有人。
我不会攻击一个带着重伤的人的敌人。真是一个好理由。
淅淅哒哒的热水烫的皮肤炙热而火红。裹着青灰色的浴巾不顾头发的湿会让人感冒直接睡着了。
不知梦到什么让人胸口剧烈起伏。
绝不是陆空。是一个变态!
比起在荷兰夜店看过男人拥吻的陆空觉得心头的恶心连连——他厌恶。但他不会鄙视单纯的亲吻尤其是同性,即使是异性又如何?
所谓差距。
所谓陌路。
陆空手上的月光一朵一朵的开着。
铭记那一刻的闲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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